中國《專利審查指南》重大修訂:AI專利審查新時代來臨
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|智財布局必知的關鍵變革
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(CNIPA)於2025年11月發布第84號局令,公布修改後的《專利審查指南》,並已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此次修訂針對人工智慧、大數據及演算法相關發明制定了更為嚴格且明確的審查標準,對於在中國布局AI技術專利的企業與發明人而言,具有重大影響。cnipa+2
三大核心修訂重點
1. 強化人工智慧倫理審查標準
新版指南明確規定,涉及人工智慧、大數據的發明創造不得違反法律(例如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等),不得違反社會公德(例如不得包含基於性別和年齡的偏見等),並需符合公共利益要求。對於包含演算法特徵或商務邏輯特徵的發明,若其資料獲取、標籤管理、規則設置、推薦決策等含有違反法律、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內容,將不授予專利權。
2. 明確申請文件充分公開要求
針對人工智慧模型的「黑盒」特性,新指南強化了說明書的充分公開要求:
- 涉及AI模型構建或訓練:說明書需清楚記載必要的模型模組、層級或連接關係,以及訓練所需的具體步驟與參數等。
- 涉及特定領域應用:應清楚說明模型或演算法如何與該領域或場景相結合,以及演算法或模型的輸入、輸出資料。
此項修訂旨在解決AI專利申請中常見的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問題,促進人工智慧領域技術的傳播與應用。
3. 完善創造性判斷規則
新指南明確了AI相關發明的創造性審查標準:
- 僅改變應用場景或處理對象:若僅改變現有AI演算法或模型的應用場景或目標對象,而未進行實質性技術修改,通常不足以建立創造性。
- 整體方案評價:應將演算法特徵作為整體方案的一部分進行創造性評價,並以案例方式說明如何考慮演算法特徵對技術方案作出的貢獻。
- 技術特徵要求:發明對現有技術作出貢獻的技術特徵(例如產生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,或體現克服技術偏見的技術特徵)應當寫入權利要求中,否則評價創造性時不予考慮。
其他重要修訂
發明人身份規範
新指南強調發明人應為自然人,明確禁止填報「人工智能××」作為發明人,防止法律主體混淆。tsailee+1
位元流專利申請審查
增加位元流(Bitstream)專利申請審查專門規定,明確保護客體和申請書的撰寫要求,順應流媒體產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。finance.sina.com+1
同日申請處理方式優化
完善同日申請處理方式,僅允許通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方式獲得發明專利授權,回歸立法本意。naipnews.naipo+1
對企業的實務建議
面對中國AI專利審查新標準,建議企業在專利布局時注意以下事項:
- 強化倫理合規審查:在提出AI相關專利申請前,應確保技術方案符合法律法規與社會倫理要求
- 提升申請文件品質:說明書應詳細記載AI模型的技術細節、訓練步驟與參數,確保技術方案充分公開
- 重視創造性論述:清楚說明演算法特徵如何解決技術問題,避免僅改變應用場景而缺乏實質技術貢獻
- 及時調整申請策略:針對現有待審案件,可考慮主動修改或補正,以符合新審查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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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資訊來源: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第84號局令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