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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申請前可以先公開募資嗎?群眾募資前最容易忽略的新穎性風險
2026-07-13

專利申請前可以先公開募資嗎?群眾募資前最容易忽略的新穎性風險

新創團隊、設計產品公司與製造業 PM 常會遇到一個現實問題:產品還沒量產,需要先上群眾募資平台測市場、找資金、累積早鳥訂單;但專利還沒申請,募資頁面能不能先公開?

答案不是單純的可以或不可以,而是要看您公開了什麼內容、公開到什麼程度、未來要申請哪一種專利,以及是否有台灣以外的申請計畫。募資頁面的產品照片、影片、規格表、爆炸圖、使用情境、功能說明、結構細節、外觀設計,都可能成為公開資料。對專利來說,公開資料最大的問題,就是可能破壞新穎性。

台灣雖然有新穎性優惠期制度,但優惠期是補救制度,不是最佳布局方法。尤其一旦涉及美國、日本、歐洲、中國、東南亞等跨國申請,各國對公開與優惠期的規定不同,不能用「台灣還有優惠期」來推定全球都安全。

什麼是專利的新穎性風險?

專利制度的基本邏輯是:想取得專利保護,通常要在技術或設計公開前先提出申請。WIPO 也提醒,申請前保持發明機密非常重要;公開揭露發明可能破壞新穎性,使發明無法取得專利,除非適用特定法律下的優惠期。

所謂「公開」,不一定要發表學術論文,也不一定要正式販售。只要不特定人可以接觸到技術或設計內容,就可能構成公開。例如:

產品募資頁面;
YouTube 產品影片;
Instagram、Facebook、TikTok 貼文;
展覽展示;
新聞稿;
招商簡報外流;
電商預購頁;
官網產品頁;
使用說明書 PDF;
爆炸圖、結構圖、規格圖;
未簽保密協議的廠商提案或買家簡報。

對群眾募資來說,最大的問題是:募資頁面通常不是只有一句「我們有一個好產品」。它會把產品賣點講得很清楚,甚至拍出內部結構、使用方式、收納方式、材料特性、外觀細節與解決問題的方法。這些內容剛好就是專利審查時最在意的技術或設計資訊。

簡單說,募資頁越精彩,專利公開風險通常越高。這不是行銷的錯,是專利制度的脾氣比較硬。

發明、新型與設計專利,要分開判斷

募資前是否可以公開,不能只問「專利可不可以」。要先分清楚您要保護的是發明、新型,還是設計專利。

一、發明專利

發明專利主要保護技術思想,例如產品結構、控制方法、材料組成、製程、系統流程、演算法或技術解決手段。若募資頁已經公開核心技術內容,例如結構如何組合、功能如何達成、材料比例、控制流程或特殊機構設計,就可能成為影響新穎性或進步性的資料。

二、新型專利

新型專利主要保護物品的形狀、構造或組合。對設計產品、五金結構、生活用品、工具配件、機構產品而言,募資頁的照片、影片、拆解圖、使用示意圖,很容易把新型專利要保護的結構內容公開出來。

三、設計專利

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物品外觀的視覺創作,例如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。募資頁上的產品渲染圖、實拍照、影片截圖、外觀六面圖、包裝展示,可能直接公開設計外觀。智慧財產權月刊也曾討論,台灣群眾募資平台常見先公開設計來集資,再決定是否商品化的情境,並指出我國設計專利原則上仍是先申請主義,公開行為可能成為先前技藝。

因此,發明/新型的重點常在「技術內容是否公開」;設計專利的重點則常在「外觀是否已經公開」。兩者要分開處理,不能用同一套募資頁面風險判斷。

台灣有優惠期,但優惠期不是保險箱

智慧財產局說明,公開事實若符合一定條件,發明或新型專利在公開事實發生後 12 個月內申請,設計專利在公開事實發生後 6 個月內申請,可能適用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優惠;但是否符合優惠期規定,仍會在實體審查中審認。

這段制度很重要,但也很容易被誤解。

優惠期不是說「公開後都沒事」。它只是說,在特定條件下,某些由申請人本意或非本意造成的公開,於法定期間內申請時,可能不被當成破壞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先前技術。智慧財產局也在相關問答中提醒,若申請前已對外公開,原則上會喪失新穎性;發明及新型可主張 12 個月優惠期,設計專利則為 6 個月,但逾期提出申請者,將無法取得專利。

問題在於,募資公開通常不是單一截圖,而是一連串公開行為:

預告頁上線;
募資頁正式公開;
影片發布;
媒體報導;
KOL 開箱;
社群轉發;
展覽展示;
商品更新;
規格修正;
後續追加圖片;
早鳥出貨前的使用說明公開。

每一次公開的日期、內容、版本都可能不同。若未來要主張優惠期,必須能說清楚:哪一天公開、公開了什麼、由誰公開、是否出於申請人本意、公開內容與申請專利內容是否對應。沒有整理紀錄,優惠期主張會變得很辛苦。

跨國申請風險更高:台灣有優惠期,不代表海外都安全

如果產品只在台灣銷售,仍要謹慎處理公開。但如果未來要進軍海外,募資前公開的風險會更高。

WIPO 說明,各國對於申請前公開是否提供優惠期,規定並不一致;有些國家可能提供 6 到 12 個月的優惠期,但各國制度差異很大。

歐洲專利制度尤其要保守。EPO 對新穎性的規定是,申請日前透過書面、口頭、使用或其他方式已向公眾公開的任何內容,都屬於先前技術;EPO 相關研究也說明,歐洲專利制度不提供一般性的優惠期,而是採嚴格新穎性要求。

這代表,如果您募資頁先公開了產品核心技術或外觀,再想去歐洲申請專利,可能會遇到比台灣更嚴格的問題。即使美國、日本或部分國家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優惠期,也不能假設每個國家都會接受相同公開、相同期限、相同證明方式。

對新創團隊來說,最安全的順序通常不是「先募資、成功後再想專利」,而是「募資頁上線前,先把要申請的技術與設計整理出來,至少完成優先申請或公開內容切割」。

募資頁面哪些內容最容易破壞新穎性?

一、爆炸圖與內部結構圖

如果產品的核心創新在結構組合,例如扣具、卡榫、轉軸、收納機構、模組化連接、內部支撐、散熱結構,募資頁若直接公開爆炸圖或剖面圖,就可能揭露新型或發明專利的主要技術特徵。

二、規格表與材料說明

如果創新在材料、比例、厚度、重量、彈性、耐熱、導電、抗菌、強度、加工方式,規格表寫得越詳細,越可能構成技術公開。

三、使用流程影片

很多產品的創新不是單一零件,而是操作方法或使用流程。影片若清楚呈現步驟、角度、機構作動方式、感測流程或組裝方式,可能足以讓相關技術人員理解發明內容。

四、外觀渲染圖與實拍照

設計專利最怕的就是產品外觀先公開。募資頁常用高解析 3D 圖、情境照、六面展示、配色展示,這些都可能直接公開設計外觀。

五、與競品比較表

比較表常會揭露產品改善點,例如「我們多了一個隱藏式支架」「我們的扣具可以單手操作」「我們的結構可三段調整」。這些文字可能成為後續審查時判斷技術內容已公開的證據。

六、媒體採訪與創辦人說明

很多技術細節不是募資頁寫出來的,而是創辦人在訪談、直播、Podcast 或社群留言中講出來的。這些公開內容也要控管。

對台灣企業的影響:募資不是不能做,而是要先切割公開內容

群眾募資對新創和設計產品非常重要。它可以測試市場、取得訂單、累積社群、吸引通路與投資人。但從專利角度看,募資頁不是單純的行銷頁,它也是一份公開資料。

因此,募資前應先做兩件事:

第一,決定哪些內容要申請專利或設計專利。
第二,決定哪些內容可以公開,哪些內容要保留到申請後再公開。

若產品核心是外觀造型,應優先評估設計專利申請;若核心是機構、結構或功能效果,應評估新型或發明專利;若同時有外觀與結構創新,可能需要設計專利與新型/發明搭配處理。

實務上,募資頁可以保留行銷魅力,但技術細節不一定要全部打開。消費者需要知道產品解決什麼問題,不一定需要看到每一個結構細節;投資人需要知道市場價值,不一定需要在公開頁面看到完整技術方案。公開內容要能賣產品,但不要順便把專利送給全世界當教材。

常見錯誤

錯誤一:以為只有正式販售才算公開

不一定。募資頁、預購頁、展示會、社群影片、媒體報導,只要讓不特定人可以接觸到技術或外觀內容,就可能構成公開。正式販售只是公開的一種,不是唯一形式。

錯誤二:以為台灣有優惠期,所以可以先公開再申請

優惠期是補救制度,不是標準作業。發明與新型在台灣雖可能有 12 個月,設計專利可能有 6 個月,但仍須符合規定,並由審查時判斷是否適用。若有海外申請計畫,更不能只看台灣制度。

錯誤三:發明、新型、設計專利用同一套判斷

發明與新型通常看技術內容或結構是否公開;設計專利通常看產品外觀是否公開。募資頁上的照片對設計專利風險很高;爆炸圖、規格表、操作影片則對發明或新型風險很高。

錯誤四:募資成功後才開始找專利代理人

募資成功後才處理,通常已經公開太多資料。這時不是不能補救,而是要回頭整理每一次公開的時間點、內容版本與證據資料。若跨過優惠期,或海外市場不承認相關公開的優惠,風險會更高。

錯誤五:對外簡報沒有簽保密協議

募資前常會向投資人、通路、廠商、KOL 或合作夥伴簡報。如果沒有保密協議,且對方不是負有保密義務的對象,簡報內容外流或被轉寄,可能造成公開風險。WIPO 也提醒,申請前對投資人或商業夥伴揭露時,應考慮簽署保密協議。

錯誤六:只拍漂亮影片,沒有保存公開紀錄

募資公開後,若日後需要主張優惠期,最好能保存公開頁面截圖、上線日期、影片發布日期、版本修改紀錄、媒體報導日期、平台後台紀錄與公開內容備份。沒有紀錄,未來要說明公開事實會非常困難。

募資頁上線前,先做「專利公開切割表」

募資前建議先完成一份專利公開切割表,把產品內容分為三區:

A區:可以公開的行銷內容

例如產品解決的痛點、使用情境、消費者利益、初步外觀、品牌故事、募資優惠、基本尺寸與非核心規格。這些內容以吸引支持者為主,但應避免揭露核心技術細節。

B區:申請後再公開的技術內容

例如內部結構、爆炸圖、關鍵零件配置、材料比例、控制流程、製程參數、特殊機構作動方式。這些內容若與專利保護重點相關,建議先完成申請再公開。

C區:不建議公開的營業秘密內容

例如供應鏈、成本結構、未公開製程、演算法細節、測試資料、材料配方、量產參數、未來產品路線圖。這些內容不一定適合用專利保護,也可能更適合以營業秘密控管。

接著依產品性質決定申請組合:

若核心在技術方法,評估發明專利。
若核心在產品結構,評估新型專利。
若核心在外觀造型,評估設計專利。
若產品同時有外觀與結構賣點,評估設計專利加新型/發明的組合。
若未來要海外銷售,先決定主要申請國與優先權時程。

這份切割表的目的不是阻止行銷,而是讓行銷與專利一起工作。募資頁要會賣,但不應該賣到把專利新穎性也一起賣掉。

募資前建議SOP

第一步,盤點產品創新點
列出外觀、結構、功能、材料、製程、使用方法、控制流程中哪些是真正差異點。

第二步,判斷專利類型
將創新點分為發明、新型、設計或營業秘密,避免用單一專利類型處理全部問題。

第三步,進行前案檢索
在募資頁公開前,先檢索既有專利與設計,確認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技術/外觀。

第四步,完成優先申請
對最重要的技術或外觀,建議在募資頁上線前先提出專利或設計專利申請。

第五步,切割募資內容
將募資頁、影片、圖片、規格表與簡報分成可公開、申請後公開、不公開三類。

第六步,建立公開紀錄
保存募資頁上線日期、頁面內容、影片版本、媒體報導、社群發文與更新紀錄。

第七步,規劃海外時程
若有海外市場,應在台灣申請後注意優先權期間與各國新穎性規定,不宜拖到募資結束才處理。

FAQ

Q1:專利申請前可以先上群眾募資平台嗎?

可以做,但不建議在未完成專利評估前公開核心技術或外觀。募資頁面、影片、規格圖、產品照片都可能成為公開資料。若產品有專利布局需求,建議先申請,或至少先完成可公開與不可公開內容切割。

Q2:台灣不是有新穎性優惠期嗎?為什麼還要先申請?

台灣確實有優惠期制度。發明與新型專利通常為公開後 12 個月內,設計專利通常為公開後 6 個月內,但是否適用仍要符合規定並由審查判斷。優惠期是補救,不是最佳策略。若有海外申請計畫,更應先申請再公開。

Q3:設計產品只公開外觀,沒有公開內部結構,也會有風險嗎?

會。若要申請設計專利,產品外觀本身就是保護重點。募資頁上的外觀照片、渲染圖、影片截圖,都可能構成設計公開。設計專利尤其要注意公開日期與 6 個月優惠期。

Q4:只向投資人或廠商簡報,也算公開嗎?

如果對方負有保密義務,風險相對較低;如果沒有保密協議,且資料可能被不特定人取得或轉發,就可能產生公開風險。募資前向投資人、供應商、KOL 或通路提案,建議簽署保密協議並控管資料版本。

Q5:募資頁已經公開了,現在還能申請專利嗎?

仍可評估,但要立刻整理公開日期、公開內容、頁面版本、影片、媒體報導及社群資料,並確認是否仍在台灣優惠期內。若涉及海外申請,還要逐國判斷公開是否已造成不可回復的風險。

募資頁上線前,建議先完成專利/設計專利申請,或至少完成可公開與不可公開內容切割。

群眾募資可以幫產品打開市場,但公開前若沒有處理專利新穎性,可能會讓最有價值的技術或設計變成自己的前案。若您準備上架嘖嘖、flyingV、Kickstarter、Makuake 或其他募資平台,建議在公開前先完成專利檢索、申請類型判斷與募資頁內容審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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